8月16日,湖北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至各地,要求各市、州、县党委编办提升政治站位,明确具体任务,严明工作纪律,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工作。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五经普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做好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通知》明确,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作为五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大数据平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确保数据信息准确、完整,按统计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数据资料,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完成好五经普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按照全省五经普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把握重点环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落实。要按时、如实提供机构编制相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不得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对数据弄虚作假或更新不及时等导致普查数据失真,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