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海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绿色生态发展考核指标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进行评价考核工作。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和省委组织部于2018 年2月6日以公报形式,联合发布了2016年度全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神农架林区在全省17个市州中绿色发展指数83.11分,排名第三位。
我省在计算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分6大类共48个指标,按重要程度分为三类:其中一类指标(权数3.09%)15个,二类指标(权数2.06%)19个,三类指标(权数1.03%)14个。从7个方面数据来看,资源利用指数92.15%、环境质量指数94.17%、生态保护指数89.09%、公众满意程度84.94%,四项为全省排名第1位,是全省单项指数排名第1最多的市州;增长质量指数74.56%,全省排名第12位;绿色生活指数69.80%,全省排名第16位;环境治理指数64.89%,全省排名第17位。按照中央“两办”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实行五年一考核、每年一评价,每年的评价成绩直接影响到五年最终考核结果,并且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根据《绿色发展指数计算方法(试行)》规定,各指标的排名取决于各市州评价年度的相对位置,同一地区不同年度数据之间没有可比性。排名位次的变换,既取决于我们自身的努力,也取决于兄弟市州的发展情况。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除了“上下看”(不同年份自己跟自己比),还要“左右看”(同一年份跟外市州比),不断巩固优势、改进不足,力求继续保持领先。我们今后将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从数据的来源看,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绿色发展48个指标的搜集来源于14个部门,按照“谁提供、谁核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自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最后由统计局负责汇总。因此我们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对绿色发展统计制度的学习和数据的搜集整理,在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时要加强沟通汇报,还要注意与兄弟市州横向比较,以真实客观反映我区绿色发展成效。二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做好绿色经济市场导向的研究,在全区范围内构建完善的绿色发展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考核。考核中进一步加大促进经济增长、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综合性指标考核比重,完善和落实对各部门 “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量化、项目措施落实、监督考核过硬、奖励惩处兑现”的绿色发展考核机制。三是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补齐绿色发展短板。从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公布结果看,我区在环境治理、增长质量、绿色生活指数等方面存在较多薄弱点,目前,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对绿色发展48项指标加强监测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才能确保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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