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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统计局2024年预算编报说明
索 引 号:011500713/2024-10837 发文单位:神农架林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财政 名  称:神农架林区统计局2024年预算编报说明 发文日期:2024-02-04 11:41 发布日期:2024-02-04 11:41 文  号: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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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单位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林区人大审查监督。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周建强(代签)



目    录

一、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二、统计局2024年度工作重点

三、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一)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二)部门总支出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部门概况

(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情况

林区统计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为林区统计局本级及下属普查中心,共计1家预算单位。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林区统计局下设4个职能科室:1.办公室(数管中心);2.综合社会科;3.投资服务科;4.农工产业科(能源科)。核定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及一家副科级事业单位:神农架林区普查中心(全额事业),核定事业编制2名。

2024年实有在岗人员19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科员9名,普查中心4人,以钱养事人员1名(司机),退休9人。

(三)主要职能

根据新的三定方案规定,我局职责主要为: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全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林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8.负责全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同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准确把握2024年经济工作要求,聚焦神农架林区保护自然生态和提高群众收入两大任务,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统计职能作用至关重要。

(一)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强化思想认识,把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底线来遵守。积极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组织外出学习,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

(二)持之以恒抓基础。强化“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健全基层统计管理制度,完善基层统计业务规范,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强化基层统计保障条件。出台《神农架林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探索推进“大统计”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主导、统计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单位)主责、齐抓共建共管”的运行格局。

(三)精益求精强服务。增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和高效服务意识,切实加强统计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与财政、商务、税务、农业农村局、国调队等部门沟通联系,大力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数据支撑。定期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做好各项经济指标的分析和监测,认真撰写分析和信息,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精心组织、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四)坚定不移抓法治。结合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进党校等,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数据统计工作,坚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巩固拓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治理成果。以全面核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定期核查与不定期抽查相补充的方式,通过查看基础账册、档案资料、现场核实,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数据采集、数据使用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核查,规范统计业务工作流程。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

三、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收入

2024年收入预算37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08.13万元,下降22.44%,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删除了我局五经普项目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13万元,下降4.63%。

(二)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7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08.13万元,下降22.44%,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删除了我局五经普项目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13万元,下降4.63%。

四、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一)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总支出预算37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08.13万元,下降22.44%,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删除了我局五经普项目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13万元,下降4.63%。

(二)部门总支出分类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58.76万元,占95.98%,比上年减少8.13万元,下降2.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占4.02%,比上年减少100万元,减少86.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58.76万元,占95.98%,比上年减少8.13万元,下降2.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占4.02%,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86.95%。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合计30.58万元,比上年减少28.38万元,同比降低48.13%,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删除了我局五经普项目预算收入,所以我局调减了五经普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9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11.64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2万元,比上年减少2.2万元,减少92.86%,主要原因:本年收入预算减少,已经没有经费保障“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收入预算减少,已经没有经费保障“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本年收入预算减少,已经没有经费保障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1万元,减少33.33%,主要原因:按逐年递减“三公”经费要求减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4年我单位申报两个项目预算,共计项目资金25万元。

(1)“四上企业”补助经费15万元,用于落实对全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发放劳务补贴,计15万元。

(2)统计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用以高质量开展2024年专项统计调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统计业务指导及统计成果刊印发布工作,共计10万元。

1、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2024年我单位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我单位无房屋等固定资产,现有一辆公务用车,及保障日常工作运转使用的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网络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统计局2024年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神农架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_2024-02-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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