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根据神政办[2019]55号文件,我局部门职责为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全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林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负责全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同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九)受省局委托,领导、管理城市、企业、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林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综合社会科(三)投资服务科(四)农业及工业能源科(五)神农架林区普查中心(事业单位)
(六)湖北省统计局神农架林区调查监测分局(省级管理,财务由统计局党组管理)
三、人员构成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24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11人,事业编制人员8人(参公4人),工勤编制1人,劳务派遣1人,公益性岗位1人,临时聘用2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总收入610.78万元、支出 510.46万元。2019年总收入441.11万元、支出 484.07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169.67万元,原因神农架林区调查监测分局是省级拨款和统计局省级统计项目资金投入加大;支出较上年增加26.39万元,增长原因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年初预算收入32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48万元,支出327.48万元。2020年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283.3万元,支出增加182.98万元。增加原因为农架林区调查监测分局是省级拨款和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1万元,其中:办公费5.7万元、印刷费5.45万元、邮电费6.59万元、水电费1.4万元、差旅费7.95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5万元、会议培训支出12.96万元、劳务费26.76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2.06万元、其他交通费7.04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上年的34.36万元增加3.43万元,增加11.1%。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人员增加工会经费支出增大;二是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运行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3万元,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林区统计局三公经费支出为2.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6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共接待四批次,21人,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2.26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保留1台,年末固定资产198.77元。其中:通用设备142.88万元,家具、用具等15.8万元。本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保留1台。单位价值39.8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六、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金额 665.74万元;对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评价金额70万元,评价金额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
(二)部门决算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底已完成绩效目标,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财政的相关资金到位及时,为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保障;在专项资金的执行过程中,管理制度较健全,制度执行有效;各项目执行到位,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统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2020年度林区统计局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2020年林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林区党委、政府及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力推进统计事业工作稳步发展。全年绩效目标完成98%,预算执行率77%,自评得分93.4分,评价等级:优。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0年林区统计局整体绩效目标完成94%,目标执行率为94%。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执行率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执行率情况达到94%。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绩效目标情况也达到94%。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未有未完成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年度绩效指标有待完善;
二是项目之间调整手续有待规范,核算管理需不断健全。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科室沟通,按年度工作事项及时修改指标设置;
二是规范项目支出核算,同时履行项目调整程序。
附件:2020年度林区统计局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2020年度林区统计局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0 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2 个,资金70万元,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底已完成绩效目标,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财政的相关资金到位及时,为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保障;在专项资金的执行过程中,管理制度较健全,制度执行有效;各项目执行到位,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统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全年绩效目标完成96%,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执行率达到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率达到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并未存在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项目核算有待加强,项目实际执行时与其他项目的相似费用一起结算,未进行单独区分。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项目资金调剂程序;
二是分项目列支,同时对本单位涉及的常规项目内容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供更精确的数据,进一步细化资金测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附件:2020年度林区统计局项目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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