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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11500713/2020-142675 发文单位:统计局 主题分类:其他 名  称:神农架林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20-09-18 10:45 发布日期:2020-09-18 10:45 文  号: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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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神财[2020]70号)对神农架林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公示:

第一部分  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第二部分 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神政办[2019]55号文件,新三定方案规定,我局部门职责为(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全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四)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五)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六)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林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七)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八)负责全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同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九)受省局委托,领导、管理城市、企业、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林区统计局设4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挂计算站牌子),(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三)投资服务科,(四)农业及工业能源科。

事业性机构:(1)湖北省统计局神农架林区调查监测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4人在岗;(2)神农架林区普查中心(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实有4人在岗(普查中心主任1人)。                                                                                                                                                                                                                                                                                          

三、人员构成

统计局行政编制核定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科室负责人5名;实有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1名(财政全额),在岗在编1人;劳务派遣人员1名(司机),普查中心事业编制2人,现实有4人,退休7人,公益性岗位1人,现实有在岗总人数22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441.1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其中:财政拨款335.19万元,其他收入105.92万元(监测分局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12.26万元,减少20.3%,减少部分主要是因为本年有新增退休人员,上年退休职工去世2命一次性金额较高等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484.07万元(项目支出86.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8万元。与上年支出数523.08万元相比减少了39.01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退休及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6万元,其中:办公费2.11万元、邮电费3.85万元、水电费1.58万元、差旅费6.14万元、维修维护费0.66万元、会议培训支出0.39万元、劳务费2.03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4.58万元、其他交通费1.56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上年的30.93万元增加3.43万元,增加11.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编制政府采购总额21.4万元,执行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7%,全部属于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三公经费4.54万元。其中:无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4万元。与年初预算8万元相比节约了3.46万元,与上年5.38万元相比减少了0.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实行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保留1台,年末固定资产159.84元。其中:通用设备145.14万元,家具、用具等14.7万元。本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保留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六、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统计局经费支出运行平稳,资金支出安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下一步改进措施:简化绩效目标设置,增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加大预算编制培训和审核,完善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工作。

(二)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大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林区统计局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绩效评价真正发挥“助推器”的功能。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发挥评价作用,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林区统计局为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拟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911


附件:

神农架林区统计局决算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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